吾闻致师者,亦有之意也,用致夫人,凡春秋以某事致,七十而致事,致为臣而归,则又有纳之意与尽之意。凡此,皆难以一字通解也。今人谓招致者,亦有取意也。檀亏齐谷王姬之丧,当为告,古毒反,声之误也。告,下告上之辞,故误为谷。父母之丧哭无时,使必知其反也。知当为如字之误也。言父母之丧,号哭思慕,如欲父母复反。
【陈旅安雅堂集】
《致亭记》:鲁郡王致道先生,因其字,而名曰亭曰“致亭。”盖取鲁论所述子夏之言也,致道使余记之,屡辞弗获。乃言曰:儒者之任甚重也,道甚远也,而吾欲以眇然之身,任其所甚重,而必至其所甚远者焉?亦难矣。是故,君子之教人也,必考前言以审其所响,求往行以迪其轨辙,身,吾车也。载之不可不弘,气,吾马也,策之不可以不力,志,吾御也,持之不可以不敬。夫如是,则庶乎重与远者之可至也。易之文言传曰:知至至之,知终终之,以刚健而致力于学,亦奚重与远之有哉!致道早岁屏弃俗事,聚书峄山之幽,昼诵而夜思,盖欲约群籍之浩然者而会通之,亦良勤矣。学成宾兴,遂擢进士第。学者私相最曰:“先生为学,犹农夫之治穑事也,今其获矣。吾不可不致力于学乎?”致道闻之曰:“吾之为学,非欲致进士而止也。周子不云乎?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吾虽不敢妄意古人所造之地,俯然日有孳孳,不敢半途而自画也。”是故致道所以名亭之意,余又闻致道囊居峄山,汉韦贤读书之所也。因为诵韦氏之诗曰:谁为华高,企其齐而,谁谓德难,历其庶而。请书此以为记。致道名思诚,学行纯正,士林之望也,累官翰苑,其文又益著云。
【江湖后集】
《宋谦父四时佳致》:面势东湖胜,悠然宅一区。静惟仁者乐,善乃舜之徒,秋劲删诗笔,春融点易朱,小葱梅竹瘦,不识世荣枯。置
【洪武正韵】
知势切,贯而立也。诗:“置我革兆鼓,又驿也,马递曰置,步递曰邮,汉书有便宜,因骑置以闻。师古曰:即今驿马也。黄霸传:邮亭。师古曰:行书舍传送文书所止处,孟子速于置邮而传命。又设也,安也,赦也,建也,措也,弃也,又音治。
【许慎说文】
置,赦也,从网直,陟吏切。
【徐锴通释】
直与罢同意,非声亦会意。置之则去之也,竹记反。
【顾野王玉篇】
竹利切,又安置,猪吏切。
【颜元孙干禄字】
置,置。上通下正。
【戴侗六书故】
按置之用于经传者,一日废置,建也。周礼曰:置以驭其行,废以驭其罪。传曰:建置丰氏。孟子曰:置君而后去之。二曰:错置,舍也,与置通。易曰:置亏丛棘。诗云:置彼周行。传曰:馈盘飧置璧焉。又曰:置虚命彻。
【欧阳德隆押韵释疑】
音值。
【释行均龙龛手鉴】
值,俗音置,正作置。新藏作置,在高僧传上帙中。
【韩道昭五音类聚】
置,陟记切,押古文置字。
【杨桓六书统】
知母置原声。
【态忠韵会举要次】
商清音。
【赵谦声音文字通】
赦也。直者,不当罪而网之。知其直,则置而不问,故从网直为置。与罢同意,因借安设也。诗:置我桃鼓,俗音植不出。又驿馆也。马遁曰置,步遁曰邮,传舍也。
【韵会定正字切】
知计,知真毡置。
五 置
【罗泌路史】
《黄帝纪》:黄帝命匠营国,国中九经九纬,五置而有市。市有馆,以立矣朝聘之需。
先 置
【汉制丛录】
天子凡所行幸出入,有司先置供具于前。故杨雄校猎赋云:先置乎白杨之南,昆明灵沼之东,谓此。燕王旦等言,霍光出都,隶郎羽林太官先置。盖以谮拟之罪语之。
驿 置
【汉书】
《李陵传》:有便宜用驿置以闻。
邮 置
【西汉博闻】
《郭太传》:注云:说文曰:邮境上传书舍也。步遁曰邮,马遁曰置,广雅曰:邮,驿也,置亦驿也。风俗通曰: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间置之也。
既 置
【史记】
《田儋传》:田横乃与其客二人乘传诣洛阳,未至三十里,至尸乡既置。注:应劭曰:尸乡在偃师。琐曰:既置,置马以传驿也。
传 置
【文纪】
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史记正义曰:乐产云。传,置一也,谓秉传者,以传受君命。秉置者,以置马取用也。续汉书云:驿马三十里一置。广雅云:置,驿也。师古曰:传,张恋反。置者,置传驿之所,因名置也。
疾 置
【西汉博闻】
江充发兵入丞相府,是时上避署甘泉宫,丞相长史秉疾置以闻。师古曰:置,谓所置驿也。
善 置
【史记】
《曹参世家》:取砀狐父祈善置。文颖曰:善置,置名也。晋灼曰:祈,音虫氐。孙检曰:汉谓驿曰置,善名也。索隐曰:司马彪郡国志,谷县有祈亭,刘氏音连又如字,善置,置名,汉为驿置馆。十里一置
【东汉书】
《和帝纪》:旧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堆。
注:置,驿也。
【海录碎事】
汉永元中,交州进荔枝龙眼。十里一置,五里一堆。奔腾死亡,惟猛兽之害,无数于时,唐羌,字伯游,为临
永乐大典
卷之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
卷之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
二制
帝 制
【事物纪原】
刘勰《文心雕龙》曰:古者有命无制,《周礼》大祝作六辞以通上下。其二曰命是也。《苏氏演义》曰:制者,止也,禁也,断也。言君上驭人,或制断而行之,或禁制而止之。《汉书》云:太后称制,是也。
【史记】
《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令丞相御史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臣等谨与博士议曰,秦皇最贵。臣等上尊号王为秦皇。命为制。”
【汉制丛录】
自秦并天下令丞相御史议帝号,丞相绾等因请“命”为“制”,“令”为“诏”。蔡邕言: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