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处暑,毕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损一百分。入大雪, 依平。晨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入立春,毕立夏,均 加三日。自入小满已后,日损六十七分。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已后,日减六十 七分。入立秋,毕立冬,均减三日。自入小雪已后,日损六十七分。
辰星初见,去日十七度。夕见:入冬至,毕清明,依平。入谷雨,毕芒种,均 减二日。入夏至,毕大暑,依平。入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 气之内,夕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入立冬,毕 大雪,依平。晨见:入冬至,均减四日。入小寒,毕大寒,依平。入立春,毕启蛰, 均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无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见。入雨水, 毕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 入小满,毕寒露,依平。入露降,毕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毕大雪,依平。
求五星定见术
各置其星常见日消息定数半之,息减消加常见日,即为定见日及分。五星休王 光不同,喜怒盛衰大小尤异。苟变于常见或先后,今依日躔迟速考其行,度其格, 以去日为之定准。
求星见所在度术
置星定见日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半其日躔差,乘定见馀,半总而一,进加 退减定见馀,以加夜半度分,乃以其星初见去日度数,晨减夕加之,即星初见辰所 在。
宿度等及分行星术
各置其星初见日消息定数,半之,息加消减,其星初见行留日率。其土木二星 不须加减,即依本术。其加减不满日者,与见通之。过半从一日,无半不从论。乃 依行星日度之率,求日之行分。
求初见日后夜半星所在术
置其星定见馀,以减半总,以其星初见行分乘之,半总而一,以顺加逆减星初 见定辰所在度分。加之满法,减之不足,进退一度。依前命之算外,即星见后夜半 所在宿度及分。自此已后,每依其星计日行度,所至日度及益疾,皆从夜半为始。 辰有少,随所近也。
转求次日夜半星行所至术
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及分,顺逆加减之。其行有小分者,以日率为母。小分满 母,去之,从行分一。行分满半总,去之,从度一。其行有益疾益迟者,副置一日 行分。各以其差迟损疾加之,留者因前,逆则依减。顺行出斗去其分,逆行入斗先 加分。讫,皆以程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五星后顺留退所终日度,各 依伏度,求其去日远近,消息日度之所在,以定伏日所在。若注历,其日度及金水 等星,皆弃其分也。
求平行度及分术
置定度率,以半总乘之,以有分者从之,以日率除之,所得,为一日行分。不 尽小分满其行分。满半总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行分、小分。置定日率,减一日, 以所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益疾者以差率减平行分,益迟者以差率加平行分, 即是初日所行度及分。
星名星行变日初行入气历行日率行度及度分率:损益率。
岁星:初顺,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迟一分先疾,日益十四日。 前留,二十六日。旋退西行,差行三十日,退六度十二分。先迟,日益疾二分。又 退西行,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先疾,日益迟二分。后留,二十五日。后 顺,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先进迟,日益疾分日尽而夕伏十四日。
荧惑:初顺,入冬至初日,率二百四十三日行一百六十五度。自后三日损日及 度各三。小寒初日,二百三十五日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三。谷雨 四日,平,毕小满九日。一百七十八日行一百度。自入小满九日已后,二日益日及 度各一。夏至初日,平,毕六日。一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自入夏至六日已后, 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秋初日,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度。自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 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自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秋分初日,二 百三十二日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 一百六十九度。自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二。霜降五日,平,毕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 九日行一百八十一度。自入立冬十三日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复冬至初日,二 百四十二日行一百六十五度。
各依所入恆气,平者依率,自馀计日损益,名为前疾日度定率。其前迟及留退 入气有损益日度者,计日损益,皆同此疾之法,以为迟留旋退定日度之率也。
求变日率术:此疾,入大寒六日,损日率一,毕雨水。入春分,毕立夏,减日 率十。入小满初,减日率十。后三日损所减一。毕芒种,依平。若入立秋,三日益 日率一,毕处暑。入白露,毕秋分,均加率十。入寒露初,加率十。后一日半损所 加一。毕气尽,依平。
求变度率术:此疾,若入大寒,毕于启蛰,立夏至大暑气尽,霜降毕小雪,皆 加度率四。清明毕谷雨,加率度十二。初行入处暑,减日率六十,度率三十。别为 初迟半度之行,行尽此日度,及来所减之馀日度之率续为疾。入白露,毕秋分,四 十四日行二十二度。皆为初迟半度之率。初行入大寒,毕大暑,差行,先疾,日益 迟一分。各如上法,求其行分。其前迟后日率,既有增损,而益迟益疾若分,皆检 括前疾末日行分,为前迟初日行分。以前迟平行分减之,馀为前迟总差。后疾日分, 为后迟末日行分。为后迟日行分减之,馀为后总差。减为后别日差分。其不满者, 皆调为小分。迟疾之际,行分衰杀不论。所差多者,依此推算。若所差不多者,各 依本法。
前迟:顺,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自入小寒已后, 二迟二分,日损日及度各一。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日及度各 一。立春初日平。毕清明,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谷雨气别减一气。立夏初日平。 毕小满,六十日行二十二度。自入芒种,别益一度。夏至初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