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无为、治率者,治下 脱一字,言大道无为,治定天下率从。被遂矩、戏作术者,矩,法也。昔遂皇握机 矩,伏戏作八卦之术,言大隋被服三皇之法术也。遂皇机矩,语见《易》纬。开皇 色者,言开皇年易服色也。握神日者,握持群神,明照如日也。又开皇以来日渐长, 亦其义。投辅提者,言投授政事于辅佐,使之提挈也。象不绝者,法象不废绝也。 立皇后、翼不格者,格,至也,言本立太子以为皇家后嗣,而其辅翼之人不能至于 善也。道终始、德优劣者,言前东宫道终而德劣,今皇太子道始而德优也。帝任政、 河曲出者,言皇帝亲任政事,而邵州河滨得石图也。叶辅嬉、烂可述者,叶,合也, 嬉,兴也,言群臣合心辅佐,以兴政治,烂然可纪述也。所以于《皇参持》、《帝 通纪》二篇陈大隋符命者,明皇道帝德,尽在隋也。
上大悦,以劭为至诚,宠锡日隆。时有人于黄凤泉浴,得二白石,颇有文理, 遂附致其文以为字,复言有诸物象而上奏曰:“其大玉有日月星辰,八卦五岳,及 二麟双凤,青龙硃雀,驺虞玄武,各当其方位。又有五行、十日、十二辰之名, 凡二十七字,又有‘天门地户人门鬼门闭’九字。又有却非及二鸟,其鸟皆人面, 则《抱朴子》所谓‘千秋万岁’也。其小玉亦有五岳、却非、虬犀之象。二玉俱有 仙人玉女乘云控鹤之象。别有异状诸神,不可尽识,盖是风伯、雨师、山精、海若 之类。又有天皇大帝,皇帝及四帝坐,钩陈、北斗、三公、天将军、土司空、老人、 天仓、南河、北河、五星、二十八宿,凡四十五宫。诸字本无行伍,然往往偶对。 于大玉则有皇帝姓名,并临南面,与日字正鼎足。复有老人星,盖明南面象日而长 寿也。皇后二字在西,上有月形,盖明象月也。于次玉则皇帝名与九千字次比,两 杨字与万年字次比,隋与吉字正并,盖明长久吉庆也。”劭复回互其字,作诗二百 八十篇奏之。上以为诚,赐帛千匹。劭于是采民间歌谣,引图书谶纬,依约符命, 捃摭佛经,撰为《皇隋灵感志》,合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劭集诸州朝集 使,洗手焚香,闭目而读之,曲折其声,有如歌咏。经涉旬朔,遍而后罢。上益喜, 赏赐优洽。
仁寿中,文献皇后崩,劭复上言曰:“佛说人应生天上,及上品上生无量寿国 之时,天佛放大光明,以香花妓乐来迎之。如来以明星出时入涅盘。伏惟大行皇后 圣德仁慈,福善祯符,备诸秘记,皆云是妙善菩萨。臣谨案:八月二十二日,仁寿 宫内再雨金银之花。二十三日,大宝殿后夜有神光。二十四日卯时,永安宫北有自 然种种音乐,震满虚空。至夜五更中,奄然如寐,便即升遐,与经文所说,事皆符 验。臣又以愚意思之,皇后迁化,不在仁寿、大兴宫者,盖避至尊常居正处也。在 永安宫者,象京师之永安门,平生所出入也。后升遐后二日,苑内夜有钟声三百余 处,此则生天之应显然也。”上览而且悲且喜。
时蜀王秀以罪废,上顾谓劭曰:“嗟乎!吾有五子,三子不才。”劭进曰: “自古圣帝明王,皆不能移不肖之子。黄帝有二十五子,同姓者二,余各异德。尧 十子,舜九子,皆不肖。夏有五观,周有三监。”上然其言。其后上梦欲上高山而 不能得,崔彭捧脚,李盛扶肘得上,因谓彭曰:“死生当与尔俱。”劭曰:“此梦 大吉。上高山者,明高崇大安,永如山也。彭犹彭祖,李犹李老,二人扶侍,实为 长寿之徵。”上闻之,喜见容色。其年,上崩。未几,崔彭亦卒。
炀帝嗣位,汉王谅作乱,帝不忍加诛。劭上书曰:“臣闻黄帝灭炎,盖云母弟, 周公诛管,信亦天伦。叔向戮叔鱼,仲尼谓之遗直,石碏杀石厚,丘明以为大义。 此皆经籍明文,帝王常法。今陛下置此逆贼,度越前圣,含弘宽大,未有以谢天下。 谨案贼谅毒被生民者也。是知古者同德则同姓,异德则异姓,故黄帝有二十五子, 其得姓者十有四人,唯青阳、夷鼓,与黄帝同为姬姓。谅既自绝,请改其氏。”劭 以此求媚,帝依违不从。迁秘书少监,数载,卒官。
劭在著作将二十年,专典国史,撰《隋书》八十卷。多录口敕,又采迂怪不经 之语及委巷之言,以类相从,为其题目,辞义繁杂,无足称者,遂使隋代文武名臣 列将善恶之迹,堙没无闻。初撰《齐志》为编年体,二十卷,复为《齐书》纪传一 百卷,及《平贼记》三卷。或文词鄙野,或不轨不物,骇人视听,大为有识所嗤鄙。 然其采擿经史谬误,为《读书记》三十卷,时人服其精博。爰自志学,暨乎暮齿, 笃好经史,遗落世事。用思既专,性颇恍忽,每至对食,闭目凝思,盘中之肉,辄 为仆从所啖。劭弗之觉,唯责肉少,数罚厨人。厨人以情白劭,劭依前闭目,伺而 获之,厨人方免笞辱。其专固如此。
○袁充
袁充,字德符,本陈郡阳夏人也。其后寓居丹阳。祖昂,父君正,俱为梁侍中。 充少敬悟,年十余岁,其父党至门,时冬初,充尚衣葛衫。客戏充曰:“袁郎子絺 兮霡兮,凄其以风。”充应声答曰:“唯絺与霡,服之无数。”以是大见嗟赏。仕 陈,年十七,为秘书郎。历太子舍人、晋安王文学、吏部侍郎、散骑常侍。及陈灭, 归国,历蒙、鄜二州司马。充性好道术,颇解占候,由是领太史令。时上将废皇太 子,正穷治东宫官属,充见上雅信符应,因希旨进曰:“比观玄象,皇太子当废。” 上然之。充复表奏,隋兴已后,日影渐长,曰:“开皇元年,冬至日影一丈二尺七 寸二分,自尔渐短。至十七年,冬至影一丈二尺六寸三分。四年冬至,在洛阳测影, 一丈二尺八寸八分。二年,夏至影一尺四寸八分,自尔渐短。至十六年,夏至影一 尺四寸五分。《周官》以土圭之法正日影,日至之影尺有五寸。郑玄云:‘冬至之 影一丈三尺。’今十六年夏至之影,短于旧影五分,十七年冬至之影,短于旧影三 寸七分。日去极近则影短而日长,去极远则影长而日短,行内道则去极近,外道则 去极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