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又别置朝议、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 文林等八郎,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云骑、羽骑八尉。其品则正 六品以下,从九品以上。上阶为郎,下阶为尉。散官番直,常出使监检。罢门下省 员外散骑常侍、奉朝请、通事令史员,及左右卫、殿内将军,司马督,武骑常侍等 员。
十二年,复置光禄、卫尉、鸿胪等寺。诸州司以从事为名者,改为参军。
十三年,复置都水台。国子寺罢隶太常,又改寺为学。
十四年,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改九等州县为上、中、中下、下,凡四等。
十五年,罢州县、乡官。
十六年,内侍省加置内主事员二十人,以承门阁。
十八年,置备身府。
二十年,改将作寺为监,以大匠为大监。初加置副监。
仁寿元年,改都水台为监,更名使者为监。罢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置博士 五人,从五品,学生七十二人。
三年,监门府又置门候一百二十人。
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上下阶。 罢诸总管,废三师、特进官。分门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监名,以为殿内省,并尚 书、门下、内史、秘书,以为五省。增置谒者、司隶二台,并御史为三台。分太府 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并都水监, 总为五监,改左右卫为左右翊卫,左右备身为左右骑卫。左右武卫依旧名。改领军 为左右屯卫,加置左右御。改左右武候为左右候卫。是为十二卫。又改领左右府为 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依旧名,凡十六府。其朝之班序,以品之高卑为列。品同则 以省府为前后,省府同则以局署为前后焉。
尚书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又增左、右丞阶,与六侍郎并正四 品。诸曹侍郎并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部郎,户部为人部郎,礼部为仪曹郎,兵部 为兵曹郎,刑部为宪部郎,工部为起部郎,以异六侍郎之名,废诸司员外郎,而每 增置一曹郎,各为二员。都司郎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职,以都事为正八品, 分隶六尚书。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其令史随曹闲剧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 不满十者亦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亦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卫府,则皆曰府史。 后又改主客郎为司蕃郎。寻又每减一郎,置承务郎一人,同员外之职。
旧都督已上,至上柱国,凡十一等,及八郎、八尉、四十三号将军官,皆罢之。 并省朝议大夫。自一品至九品,置光禄、从一品。左右光禄、左正二品,右从二品。 金紫、正三品。银青光禄、从三品。正议、正四品。通议、从四品。朝请、正五品。 朝散从五品。等九大夫,建节、正六品。奋武、从六品。宣惠、正七品。绥德、从 七品。怀仁、正八品。守义、从八品。奉诚、正九品。立信从九品。等八尉,以为 散职。开皇中,以开府仪同三司为四品散实官,至是改为从一品,同汉、魏之制, 位次王公。门下省减给事黄门侍郎员,置二人,去给事之名,移吏部给事郎名为门 下之职,位次黄门下。置员四人,从五品,省读奉案。废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 谏议大夫、散骑侍郎等常员。改符玺监为郎,置员二人,为从六品。加录事阶为正 八品。以城门、殿内、尚食、尚药、御府等五局隶殿内省。十二年,又改纳言为侍 内。
内史省减侍郎员为二人,减内史舍人员为四人。加置起居舍人员二人,从六品。 次舍人下。改通事舍人员为谒者台职。减主书员,置四人,加为正八品。十二年, 改内史为内书。
殿内省置监、正四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各一人,掌诸供奉。又有 奉车都尉十二人,掌进御舆马。统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六局, 各置奉御二人,正五品。皆置直长,以贰之。正七品。尚食直长六人,又有食医员。 尚药直长四人,又有侍御医、司医、医佐员。尚衣即旧御府也,改名之,有直长四 人。尚舍即旧殿中局也,改名之,有直长八人。尚乘局置左右六闲:一左右飞黄闲, 二左右吉良闲,三左右龙媒闲,四左右騊駼闲,五左右駃騠闲,六左右天苑闲。有 直长十四人,又有奉乘十人。尚辇有直长四人,又有掌辇六人。城门置校尉一人, 降为正五品。后又改校尉为城门郎,置员四人,从六品。自殿内省隶为门下省官。
秘书省降监为从三品,增置少监一人。从四品。增著作郎阶为正五品,减校书 郎为十人。改太史局为监,进令阶为从五品,又减丞为一人。置司辰师八人,增置 监候为十人。其后又改监、少监为令、少令。增秘书郎为从五品,加置佐郎四人, 从六品。以贰郎之职。降著作郎阶为从五品。又置儒林郎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 问,唯诏所使。文林郎二十人,从八品。掌撰录文史,检讨旧事。此二郎皆上在籓 已来直司学士。增校书郎员四十人,加置楷书郎员二十人,从九品。掌抄写御书。
御史台增治书侍御史为正五品。省殿内御史员,增监察御史员十六人,加阶为 从七品。开皇中,御史直宿禁中,至是罢其制。又置主簿、录事员各二人。五年, 又降大夫阶为正四品,减治书侍御史为从五品;增侍御史为正七品,唯掌侍从纠察, 其台中簿领,皆治书侍御史主之。后又增置御史,从九品,寻又省。
谒者台大夫一人,从四品。五年,改为正四品。掌受诏劳问,出使慰抚,持节 察授,及受冤枉而申奏之。驾出,对御史引驾。置司朝谒者二人以贰之。从五品。 属官有丞一人,主簿、录事各一人等员。又有通事谒者二十人,从六品。即内史通 事舍人之职也。次有议郎二十四人,通直三十六人,将事谒者三十人,谒者七十人, 皆掌出使。其后废议郎,通直、将事谒者,谒者等员,而置员外郎八十员。寻诏门 下、内史、御史、司隶、谒者五司,监受表,以为恆式,不复专谒者矣。寻又置散 骑郎,从五品,二十人,承议郎、正六品。通直郎,从六品。各三十人,宣德郎、 正七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