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津尉,下州诸曹参军事,左右卫、武卫、武候等府诸 曹行参军,领左右府铠曹行参军,左右监门、太子左右卫、宗卫等率,左右虞候, 左右内率等府诸曹参军事,掌船局都尉,上镇诸曹参军事,上县丞,上郡尉,为从 八品。
殄寇、殄难二将军,太学助教,太子备身,大理寺律博士,诸校书郎,都水参 军事,内史录事,内谒者令,内寺伯,中县丞,下关令,中津尉,下州诸曹行参军, 上州行参军,左右监门府铠曹行参军,太子左右卫、宗卫、虞候府等诸曹行参军, 太子左右内率府铠曹行参军,左右领军府行参军,中镇诸曹参军事,上镇士曹行参 军,中郡尉,已前上阶。扫寇、扫难二将军,殿内司马督,太子食官、典仓、司藏 等令,尚食、尚医、军主、太史、掖庭、宫闱局等丞,上署丞,太子左右监门率府 诸曹参军事,中州行参军,左右卫、武卫、武候等府行参军,上州典签,下戍主, 上关丞,太子典膳、药藏等局丞,下郡尉,典客署掌客,司辰师,为正九品。
旷野、横野二将军,掖庭局宫教博士,太祝,太子厩牧令,太子校书,下县丞, 中署丞,左右监门率府铠曹行参军,下州行参军,中州典签,左右监门府、太子左 右卫、宗卫、虞候、率府等行参军,正字,太子内坊丞直,中关、上津丞,下镇诸 曹参军事,中镇士曹行参军,上县尉,已前上阶。偏、裨二将军,四门助教,书算 学博士,奉礼郎,员外司马督,幢主、奚官、内仆等局丞,下署丞,下州典签,内 谒者局丞,中津丞,中县尉,太子正字,太史监候,太官监膳,御府局监事,左右 校及掖庭监作,太史司历,诸乐师,为从九品。
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
行台尚书令,为视正二品。
上总管、行台尚书仆射,为视从二品。
中总管、行台诸曹尚书,为视正三品。
下总管,为视从三品。
行台尚书左右丞,为视从四品。
同州总监、陇右牧总监,为视从五品。
行台诸曹侍郎,为视正六品。
上柱国、嗣王、郡王、柱国府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事,盐池总监,同州、陇 右牧总副监,王、二王后国令,为视从六品。
上大将军、大将军府长史、司马,上柱国、嗣王、郡王、柱国府掾属,嗣王文 学,公国令,王、二王后大农尉、典卫,为视正七品。
上开府、开府府长史、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府掾属,上柱国、嗣王、郡王、 柱国府诸曹参军事,盐池总副监,盐州牧监,诸屯监,国子学生,侯、伯国令,公 国大农尉、典卫、雍州萨保,为视从七品。
上仪同、仪同府长史、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府诸曹参军事,上柱国、嗣王、 郡王、柱国府参军事,诸曹行参军,行台诸监,同州诸监,盐池四面监,皮毛监, 岐州监,同州总监、陇右牧监等丞,诸大冶监,雍州州都主簿,子、男国令,侯、 伯国大农尉、典卫,王、二王后国常侍,为视正八品。
行台尚书都事,上开府、开府府诸曹参军事,上大将军、大将军府参军事、诸 曹行参军,上柱国、嗣王、郡王、柱国府行参军,五岳、四渎、吴山等令,盐池四 面副监,诸皮毛副监,行台诸副监,诸屯副监,诸中冶监,诸缘边交市监,盐池总 监丞,诸州州都主簿,雍州西曹书佐、诸曹从事,京兆郡正功曹,太学生,子、男 国大农、典卫,为视从八品。
开府府法曹行参军,上仪同、仪同府诸曹参军事,上大将军、大将军府行参军, 上柱国、嗣王、郡王、柱国府典签,同州诸副监,岐州副监,诸小冶监,盐州牧监 丞,诸大冶监丞,诸缘边交市副监,诸郡正、功曹,京兆郡主簿,诸州西曹书佐、 祭酒从事,雍州部郡从事,公国常侍,王、二王后国侍郎,公主家令,诸州胡二百 户已上萨保,为视正九品。
仪同府法曹行参军,上开府、开府府行参军,上大将军、大将军府典签,上仪 同、仪同府行参军,上开府府典签,行台诸监丞,盐池四面监丞,皮毛监丞,诸中 冶监丞,四门学生,诸郡主簿,诸州部郡从事,雍州武猛从事,大兴、长安县正、 功曹、主簿,侯、伯、子、男国常侍,公国侍郎,为视从九品。
又有流外勋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之差。又 视流外,亦有视勋品、视二品、视三品、视四品、视五品、视六品、视七品、视八 品、视九品之差。极于胥吏矣,皆无上下阶云。
京官正一品,禄九百石,其下每以百石为差,至正四品,是为三百石。从四品, 二百五十石,其下每以五十石为差,至正六品,是为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以下 每以十石为差,至从八品,是为五十石。食封及官不判事者,并九品,皆不给禄。 其给皆以春秋二季。刺史、太守、县令,则计户而给禄,各以户数为九等之差。大 州六百二十石,其下每以四十石为差,至于下下,则三百石。大郡三百四十石,其 下每以三十石为差,至于下下,则百石。大县百四十石,其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于 下下,则六十石。其禄唯及刺史二佐及郡守、县令。
三年四月,诏尚书左仆射,掌判吏部、礼部、兵部三尚书事,御史纠不当者, 兼纠弹之。尚书右仆射,掌判都官、度支、工部三尚书事,又知用度。余皆依旧。 寻改度支尚书为户部尚书,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诸曹侍郎及内史舍人,并加为从 五品。增置通事舍人十二员,通旧为二十四员。废光禄寺及都水台入司农,废卫尉 入太常尚书省,废鸿胪亦入太常。罢大理寺监、评及律博士员,加置正为四人。罢 郡,以州统县,改别驾、赞务,以为长史、司马。旧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 县正已下,皆州郡将县令至而调用,理时事。至是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别置品 官,皆吏部除授,每岁考殿最。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佐官以曹 为名者,并改为司。六年,尚书省二十四司,各置员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帐。 侍郎阙,则厘其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