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定,将卒罗拜,志忠兵周环之。造曰:“吾欲问新军去住之意。可悉前, 旧军无得错杂。”劳问既毕,传言令坐,有未至者,因令舁酒巡行。及酒匝,未至 者皆至,牙兵围之亦合。坐卒未悟,席上有先觉者,挥令起,造传言叱之,因帖息 不敢动。即召坐卒,诘以杀绛之状。志忠、张丕夹阶立,拔剑呼曰“杀”。围兵齐 奋,其贼首教练使丘铸等并官健千人,皆斩首于地,血流四注。监军杨叔元在座, 遽起求哀,拥造靴以请命;遣兵卫出之,以俟朝旨。敕旨配流康州。其亲刃绛者斩 一百断,号令者斩三断,余并斩首。内一百首祭李绛,三十首祭王景延、赵存约等, 并投尸于江。以功就加检校礼部尚书。
五年四月,入为兵部侍郎,以耳疾求退。七月,检校户部尚书、东都留守,判 东都尚书省事、东畿汝防御使。
造至洛中。九月,制改授河阳怀节度观察等使。造以河内膏腴,民户凋瘵,奏 开浚怀州古秦渠枋口堰;役工四万,溉济源、河内、温、武陟四县田五千余顷。
七年十一月,入为御史大夫。造初赴镇汉中,遇大雨,平地水深尺余,乃祷鸡 翁山祈晴,俄而疾风驱云,即时开齐。文宗尝闻其事,会造入对言之,乃诏封鸡翁 山为侯。
九年五月,转礼部尚书。其年六月病卒,时年七十,赠右仆射。有文集八十卷。 造于晚年积聚财货,一无散施,时颇讥之。子璋嗣。
璋以廕入仕,累佐使府,历三郡刺史。咸通末,为徐泗节度使,徐州牙卒曰银 刀军,颇骄横。璋至,诛其恶者五百余人,自是军中畏法。入为京兆尹,持法太深, 豪右一皆屏迹。会同昌公主薨,懿宗怒,杀医官,其家属宗枝下狱者三百人。璋上 疏切谏,以为刑法太深。帝怒,贬璋振州司马。制出,璋叹曰:“生不逢时,死何 足惜?”是夜自缢而卒。
郭承嘏,字复卿。曾祖尚父汾阳王。祖晞,诸卫将军。父钧。承嘏生而秀异, 乳保之年,即好笔砚。比及成童,能通《五经》。元和四年,礼部侍郎张弘靖知其 才,擢升进士第,累辟使幕。历渭南尉。入朝为监察御史,迁起居舍人。丁内艰, 以孝闻,终丧,为侍御史,职方、兵部二员外,兵部郎中。太和六年,拜谏议大夫。 频上疏,言时政得失。文宗以郑注为太仆卿,承嘏论谏激切,注甚惧之。本官知匭 院事。九年,转给事中。
开成元年,出为华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诏下,两省迭诣中书,求承嘏出麾之 由。给事中卢载封还诏书,奏曰:“承嘏自居此官,继有封驳,能奉其职,宜在琐 闼。牧守之才,易为推择。”文宗谓宰臣曰:“承嘏久在黄扉,欲优其禄俸,暂令 廉问近关。而谏列拜章,惜其称职,甚美事也。”乃复为给事中。
文宗以淮南诸道累岁大旱,租赋不登,国用多阙。及是,以度支、户部分命宰 臣镇之。承嘏论之曰:“宰相者,上调阴阳,下安黎庶,致君尧、舜,致时清平。 俾之阅簿书,算缗帛,非所宜也。”帝深嘉之,迁刑部侍郎。时因朔望,以刑法官 得对,文宗从容顾问,恩礼甚厚。未及大用,以二年二月卒。承嘏身殁之后,家无 余财,丧祭所费,皆亲友共给而后具。搢绅之流,无不痛惜。赠吏部尚书。
殷侑,陈郡人。父怿。侑为兒童时,励志力学,不问家人资产。及长,通经, 以讲习自娱。贞元末,以《五经》登第,精于历代沿革礼。元和中,累为太常博士。 时回纥请和亲,朝廷计费五百万缗。朝廷方用兵伐叛,费用百端,欲缓其期。乃命 宗正少卿李孝诚奉使宣谕,以侑为副。侑谨重有节概,临事俊辩。既至虏庭,可汗 初待汉使,盛陈兵甲,欲臣汉使而不答拜。侑坚立不动,宣谕毕,可汗责其倨,宣 言欲留而不遣。行者皆惧,侑谓虏使曰:“可汗是汉家子婿,欲坐受使臣拜,是可 汗失礼,非使臣之倨也。”可汗惮其言,卒不敢逼。使还,拜虞部员外郎。王承宗 拒命,遣侑衔命招谕之。承宗寻禀朝旨,献德、棣二州,遣二子入朝。迁侑谏议大 夫。凡朝廷之得失,悉以陈论。前后上八十四章,以言激切,出为桂管观察使。
宝历元年,检校右散骑常侍、洪州刺史,转江西观察使。所至以洁廉著称。入 为卫尉卿。文宗初即位,沧州李同捷叛,而王廷凑助逆,欲加兵镇州,诏五品已上 都省集议。时上锐于破贼,宰臣莫敢异议。独侑以廷凑再乱河朔,方徇招怀,虽附 凶徒,未甚彰露,宜且含容,专讨同捷。其疏末云:“伏愿以宗社安危为大计,以 善师攻心为神武,以含垢安人为远图,以网漏吞舟为至诫。”文宗虽不纳,深所嘉 之。
沧景平,以侑尝为沧州行军司马。太和四年,加检校工部尚书、沧齐德观察使。 时大兵之后,满目荆榛,遗骸蔽野,寂无人烟。侑不以妻子之官,始至,空城而已。 侑攻苦食淡,与士卒同劳苦。周岁之后,流民襁负而归。侑上表请借耕牛三万,以 给流民,乃诏度支赐绫绢五万匹,买牛以给之。数年之后,户口滋饶,仓禀盈积, 人皆忘亡。初州兵三万,悉取给于度支。侑一岁而赋入自赡其半,二岁而给用悉周, 请罢度支给赐。而劝课多方,民吏胥悦,上表请立德政碑。以功加检校吏部尚书。 侑以郭下清池县在子城北,非便,奏移于南郭之内。
六年,入为刑部尚书,寻复检校吏部尚书、郓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天平军 节度、郓曹濮观察等使。自元和末,收复师道十二州为三镇。朝廷务安反侧,征赋 所入,尽留赡军,贯缗尺帛,不入王府。侑以军赋有余,赋不上供,非法也,乃上 表起太和七年,请岁供两税、榷酒等钱十五万贯、粟五万硕。诏曰:“郓、曹、濮 等州,元和已来,地本殷实,自分三道,十五余年,虽颁诏书,竟未入赋。殷侑承 兵戈之后,当歉旱之余,勤力奉公,谨身守法。才及周岁,已致阜安。而又体国输 忠,率先入贡,成三军奉上之志,陈一境乐输之心。寻有表章,良用嘉叹!”寻就 加检校右仆射。
九年,御史大夫温造劾侑不由制旨,增监军俸入,赋敛于人。上不问,以庾承 宣代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