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
黄帝始制棺椁。周公制翣。周制俑。虞卿制桐人。左伯枕制明衣(新衣袭尸)。史佚制下殇棺衣。夫差为冥帽,而始制面帛。夏制明器。五代制灵座前看果。舜制吊礼。晋制,吊客至丧家鸣鼓为号。巫咸制纸钱(名寓钱)。汉铸神瘗钱。王玙始丧祭焚纸钱。周制方相先驱。汉制魌头,俗开路显道神。始嫘祖道死,嫫姆监护因制。商始制铭旌以书姓名。魏始书号。后汉始制墓碑,为文字辨识。黄帝封京观,始制墓。周公始合葬。周桓王始改葬。秦武公始人殉葬。宋文公始殉葬用重器。秦称天子墓为山。汉始为陵。汉文帝始预造寿陵。少康封其子祀。禹始设守陵人。秦始皇制皇寝石麟、辟邪、兕马,臣下石人羊虎柱罔象,好食亡者肝,因制。宋真宗始给民义冢,制漏泽园。
服制
黄帝始制丧礼。禹始制五服。尧始定三年丧,父斩衰,母齐衰。唐武后制,父在为母三年,同父丧。宋太祖制,舅姑三年丧。周公制,生母齐衰三月。鲁昭公制,慈母服(他妾养己)。唐玄宗加母党服。魏征制,叔嫂小功服。戴德制,朋友缌麻服。晋襄公制,起复始,伯禽征徐戎卒哭,汉唐沿之。始大臣夺情。汉元帝始令博士丁忧。汉文帝始易月。景帝为三十六日释服。唐肃宗始定二十七日之服。
丧礼五服
斩衰三年,子为父母。女在室,并已许嫁者,及已嫁被出而反在家者。与子之妻同。子为继母,为慈母,为养母,子之妻同。庶子为所生母,为嫡母,庶子之妻同。为人后者与妻同,嫡孙为祖父母、高曾祖父母,承重同。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杖期
嫡子众子为庶母,其妻亦如之。子为嫁母,为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齐衰不杖期
祖为嫡孙,父母为嫡长子及嫡长子妇,及众子,及女在室,及子为人后者。继母为长子,众子侄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子女在室者。孙为祖父母,孙女在室,与出嫁同。为人后者,为其本生父母。女出嫁,为其本生父母。妾为家长之正妻,妾为家长父母,妾为家长之子与其所生子。
齐衰五月,曾孙为曾祖父母,曾孙女同。齐衰三月,玄孙为高祖父母,玄孙女同。
大功九月
祖父母为众孙,孙女在室者。父母为众子妇,及女已出嫁者。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已出嫁者。妻为夫之祖父母,妻为夫之伯叔父母。夫为人后,其妻为夫之本生父母。
小功五月
为伯叔祖父母,为堂伯叔父母,为再从兄弟,为兄弟之妻,祖为嫡孙妇,为外祖父母,为母之兄弟姊妹。
缌麻三月
祖为众孙妇,曾祖父母为曾孙,祖母为嫡孙,众孙妇为乳母,为妻之父母,为婿,为外孙,为同堂兄弟之妻。
三父
同居继父,不同居继父,从母嫁继父。诸继父,谓父死母再嫁他人随去者,同居有期年服,不同居者无服。随继母嫁继父,有齐衰杖期。
八母
嫡母、继母、养母(谓自幼过房与人)、慈母(谓生母死,父令别妾抚育者)、嫁母(谓妾母因父死再嫁他人者)、出母(谓亲母被父所出)、庶母(父妾之生子女者)、乳母(即奶母,亦服缌麻。)
七出
无子,淫佚,不孝,多言,盗窃,妒忌,恶疾。三不去: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有所娶,无所归。
读礼
《曲礼》曰:居丧未葬读葬礼,既葬读祭礼。
弥留
疾革之时,气尚未绝,目不即瞑,谓之弥留。
属纩
属,付也。纩,绵也。以绵轻而易动,故付置于口鼻上,以验气之有无也。
易箦
曾子疾病,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皖,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殁。
捐馆
《苏秦传》:奉阳君死,捐馆舍而去。
鬼录
魏文帝《与吴质书》:昔年疾病,亲故多罹其灾,观其姓名,已登鬼录。
就木
晋文公奔狄,娶季隗,将适齐,谓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对曰:“我又如是而后嫁,则就木矣。”
盖棺论定
晋刘毅云:“丈夫盖棺论方定。”
修文郎
春秋时,苏韶卒,后从弟节昼见韶,因问幽冥事。韶曰:“颜回、卜商死,俱为地下修文郎。”
白玉楼
李贺将死,有绯衣人贺赤虬,奉雷版召贺曰:“帝成白玉楼,立召为记。天上差乐,不苦也。”
一鉴亡
魏征卒,帝临朝叹曰:“以铜为鉴,可照妍媸;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今魏征逝,一鉴亡矣。”
月犯少微
谢敷隐居剡中。时月犯少微,占云“处士当之”。吴国戴逵名重于敷,甚以为忧。俄而敷死,时人语曰:“吴中高士,求死不得。”
岁在龙蛇
郑玄梦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岁在辰,明年岁在巳。”既寤,以谶合岁,知命当终。谶云:“岁在龙蛇贤人嗟。”
梦书白驹
杜牧之梦书“白驹”字,或曰:“过隙也”。俄而悉毁其所为文章诗籍,果卒。
一朝千古
唐薛收卒,秦王曰:“吾与伯褒共军旅,岂期一朝成千古也!”
脱骖
孔子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脱骖而赙之。
麦舟
范尧夫舟有麦五百斛,悉与故人石曼卿,以助其葬。
生刍一束
郭林宗有母忧,徐穉往吊之,置生刍一束于闾前而去之。众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