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襄公二十六年
【经】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
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
晋人执卫甯喜。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传】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晋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抚剑从之。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员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从之。人救之。平公曰:“晋其庶乎!吾臣之所争者大。”师旷曰:“公室惧卑,臣不心竞而力争,不务德而争善,私欲已侈,能无卑乎?”
卫献公使子鲜为复,辞。敬姒强命之。对曰:“君无信,臣惧不免。”敬姒曰:“虽然,以吾故也。”许诺。初,献公使与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鲜在,不然必败。”故公使子鲜。子鲜不获命于敬姒,以公命与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则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遂行,从近关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获罪于两君,天下谁畜之?”悼子曰:“吾受命于先人,不可以贰。”穀曰:“我请使焉而观之。”遂见公于夷仪。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无忧色,亦无宽言,犹夫人也。若不已,死无日矣。”悼子曰:“子鲜在。”右宰穀曰:“子鲜在,何益?多而能亡,于我何为?”悼子曰:“虽然,弗可以已。”孙文子在戚,孙嘉聘于齐,孙襄居守。
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孙氏,不克。伯国伤。甯子出舍于郊。伯国死,孙氏夜哭。国人召甯子,甯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及大子角。书曰:“甯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专禄以周旋,戮也。甲午,卫侯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大夫逆于竟者,执其手而与之言。道逆者,自车揖之。逆于门者,颔之而已。
公至,使让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吾子独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 ‘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对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负羁絏,以从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贰,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从近关出。公使止之。
卫人侵戚东鄙,孙氏愬于晋,晋戍茅氏。殖绰伐茅氏,杀晋戍三百人。孙蒯追之,弗敢击。文子曰:“厉之不如!”遂从卫师,败之圉。雍鉏获殖绰。复愬于晋。
郑伯赏入陈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产辞邑,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赏礼,请辞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让不失礼。”
晋人为孙氏故,召诸侯,将以讨卫也。夏,中行穆子来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闻吴有备而还。遂侵郑,五月,至于城麇。郑皇颉戍之。出与楚师战,败。穿封戌囚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正于伯州犁。伯州犁曰:“请问于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囚曰:“颉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围,弗及。楚人以皇颉归。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子产曰:“不获。受楚之功而取货于郑,不可谓国。秦不其然。若曰: ‘拜君之勤。郑国微君之惠,楚师其犹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从,遂行。秦人不予。更币,从子产而后获之。
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卫,疆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赵武不书,尊公也。向戌不书,后也。郑先宋,不失所也。于是卫侯会之。晋人执甯喜、北宫遗,使女齐以先归。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
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叔向曰:“郑七穆,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弃。长而美。平公入夕,共姬与之食。公见弃也而视之,尤。姬纳诸御,嬖,生佐。恶而婉。大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