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文公四年
【经】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传】
四年春,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
夏,卫侯如晋拜。曹伯如晋,会正。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秋,晋侯伐秦,围邧、新城,以报王官之役。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
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
冬,成风薨。
文公·文公五年
【经】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王使召伯来会葬。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传】
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礼也。
鄀叛楚即秦,又贰于楚。
夏,秦人入鄀。六人叛楚即东夷。
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
冬,楚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甯,甯嬴从之。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离其难,是以去之。”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
文公·文公六年
【经】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晋狐射姑出奔狄。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传】
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
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礼,则使无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